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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5-288.com关于开展在校高职生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7-14访问次数: 字号:[ ] 信息来源: 学生工作办公室

在校高职生:

  根据北京市政府《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》(京政发〔2010〕38号)文件精神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《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我院高职生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如下:

  一、参保时间

  20159月1日至1130日办理参保手续,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;今年起,学生缴费方式发生变化,由原来的“个人现金缴费”变更为“委托银行缴费”方式,学生需自行在网上注册、开通银行账户缴费。

  自2016年的1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,保期一年。

  二、老生参保

  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,学生到各自辅导员办公室填写2016医保确认单进行登记,自愿放弃的学生须填写“自愿放弃保证书”,并签字确认。拥有北京市低保、低收入的学生可享受免缴费政策,须提交有效低保证、低收入证原件和复印件给辅导员核实。

  三、新生参保

  (一)参保时间

  新生参保登记于9月开学后另行通知。

  (二)新生中如果是续保人员,只需选择续保,录入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享受医疗财政补助标识和选择部门四项即可。

  (三)新参保人员注意事项

  如果是新参保人员(指在北京市未参加过“一老一小”并且没有“一老一小”手册或复印件的人员,登陆北京市卡服务网址:http://www.bjrbj.gov.cn/cardbiz/Portal/Query.aspx查询可知)需提交以下资料:

  1.新参保人员《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(在校生与入托婴幼儿专用)上的照片必须由专业照相馆(部)拍摄或加洗的符合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照片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(白底)。

  2.在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工作后,应将学生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粘贴在机打的《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(简称:《登记表》)的背面;将符合条件的照片粘贴在《登记表》中指定的位置上。

  3.新参统的学生因故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的,应提供《户口簿》中的本人页(如个人信息有变更,须提供变更页)复印件一份。《户口簿》中的本人页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。有变更页的,按上下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。

  四、免缴、变更医院事项

  凡申请个人免缴费的参保学生,辅导员要对其《低保证》或《困补证》的等证件进行审验,审验合格后将复印件上报。

  原则上学生一年只给变更一次医院,在每年11月份的集中参保期间,有变更医院需求的学生可在此期间一并办理。

    特别注意:请需要参保的学生按照相关流程及时办理,如有问题及时联系辅导员老师,未在参保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者,视为自动放弃,后果自负。

 635-288.com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5年7月14日

 

发学生和家长参保材料(2015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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